2012年2月2日 星期四

能源局加速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請流程

能源局加速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請流程 發布日期:2011-12-15 能源局與台灣電力股份公司將加速進行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請流程,其中設備認定之同意備案程序及登記程序,都將再縮短7天;另也把併聯審查及初步協商流程合併,免系統衝擊分析15日內完成,需系統衝擊分析25日內完成。 能源局召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相關公協會代表與業者及工業技術研究院等,召開研商加速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請流程會議,會議結論認為,可就現行第三型(500瓩以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請流程加速進行,以利申請人申請設置。目前能源局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於申請文件齊備下,將加速同意備案程序由現行14日加速至7日內,設備登記程序含現場查驗,將由現行28日加速至21日內。 會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亦承諾,將併聯審查及初步協商流程合併,加速為免系統衝擊分析15日內,需系統衝擊分析25日內完成,另為配合政府推動「陽光屋頂百萬座」政策,對於小型10瓩以下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申設案,將儘量於10日內完成併聯審查及初步協商作業。 能源局進一步表示,為達推廣再生能源目標並鼓勵民眾設置,除將加速現行申請流程外,將進一步研議修正「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簡化申請文書,使申請人得減少應備審核文書,減輕申請人負擔,達成廣設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目標。 Reference http://www.moeaboe.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03&serno=0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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