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日 星期四
IEA公布2009年全球碳排放量 臺灣名次較去年改善
IEA公布2009年全球碳排放量 臺灣名次較去年改善
發布日期:2011-10-13
依國際能源總署(IEA)甫於10月中旬發布了2009年全球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量,在總排放量部分,臺灣名次較去年改善1名(23名),且排放量較2008年降低了5.4%,顯示我國推動節能減碳措施已有初步成效。人均排放則與去年相同維持全球第17名,亞洲則為第9名。
能源局表示,目前國際上衡量國家之間的CO2排放狀況,主要係透過如CO2排放總量、人均CO2排放量、單位GDP排放CO2量、單位能源排放量等多項涵蓋能源環境及經濟層面之關鍵指標。由本次IEA統計資料顯示,2009年全球CO2排放總量,受2007年全球金融風暴影響,較2008年下降約1.3%;OECD國家排放總量則下降4.6%,我國2009年排放量下降幅度較全球總量與OECD國家大,表示在全球經貿情勢的波動下,我國不僅在經濟發展維持正成長,在減碳努力上亦具國際水準。
能源局進一步說明,2009年IEA統計我國人均排放量為10.89公噸 CO2/人,較2008年下降5.55%(2008年為11.53),與OECD國家之9.83公噸 CO2/人相近,於全球排名為第17名。在亞洲國家中則排名第9,亞洲前8名分別為卡達、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科威特、巴林、汶萊、沙特阿拉伯、阿曼及哈薩克斯坦。另在排放密集度(每單位GDP排放之CO2排放量)上,2009年亦較2008年下降了2.44%,表示我國GDP與CO2排放逐步呈脫鉤趨勢。
溫室氣體減量已成為近年來世界各國需共同擔負的責任,氣候變遷與人類生存環境之永續發展息息相關,節能減碳不能僅流於口號,而是一個需要政府、企業、國民共同努力的課題。為達成我國2020年及2025年長期減碳目標,行政院相關部門已提出各項規劃措施,各部會秉持相同積極的態度,持續推動節能減碳工作,打造綠能家園,引領全民邁向節能減碳新生活,以達成我國對國際減碳承諾,建構永續臺灣。
reference
http://www.moeaboe.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03&serno=01243
國際綠能減碳趨勢 能源局持續推動風電
國際綠能減碳趨勢 能源局持續推動風電
發布日期:2011-12-05
經濟部能源局針對有媒體報導「上佰億風車一年只夠發電1.5天」一事,回應表示,該報導與事實出入,我國風力資源豐富,且風力發電具有效率佳、經濟效益高之優勢,因此成為最受注目之再生能源項目。
文中引學者指稱全球離岸風車都不架在颱風盛行地,能源局進一步說明,目前除臺灣外,日本、南韓、香港、中國大陸等颱風密集國家或地區,均正進行各項離岸風場開發計畫,其中香港兩座離岸風場規模均在 100 MW 以上,顯見颱風並非限制離岸風場開發的主要因素。鑑於國內尚缺乏離岸風力發電開發之環境監測資料及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經驗,能源局將透過風力發電離岸示範系統,協助釐清環境影響問題,確保大規模開發可兼顧環境保護。
能源局說明,離岸風電技術本起源於丹麥、英國等歐洲國家。我國海域底質大部分屬砂質,與部分歐洲離岸式風力發電廠之底質相近,目前於歐洲北海所設立的電廠亦位處有颶風侵襲之威脅環境,但在符合場址安全設計下,該離岸式風力發電廠仍不受颶風之破壞,以丹麥北海之Horns Rev 風力發電廠為例,其風機採用Class I等級,將可承受50m/s風速(約15級風),這些成功經驗將可應用於臺灣海域地理及氣候等自然環境。
有關外界就風力發電相較於節能措施之減碳效益不佳之說法。能源局表示,以傳統發電廠之節能成果與風力機之減碳效益相比,似不妥切且無實質比較意義。減碳方法包括節約能源及開發潔淨能源,兩者可同時並行而不悖,而潔淨能源中又以風力發電之減碳效果最佳。除減碳效益外,風力發電對我國自產能源之開發及能源多元化運用甚有助益,又可提供就業機會並帶動國內新興產業之建立,與單純節能措施目的不同。
能源局表示,考量目前陸域風力發電優良風場趨於飽和,政府已將風力推動政策方向由陸域逐步轉往離岸。在海上設置風力機不但風能更佳,且沒有影響居民生活之問題,故離岸風電已成為目前全球風能市場的發展趨勢,亦將是政府未來推動再生能源政策的重點項目。
目前國內累計風力發電設置總容量約564 MW,平均每年滿載發電時數為2,400小時,爰年發電量約13.53億度電,可供33萬8千戶家庭用電(以平均每戶用電4,000度計),可有效減少82.8萬公噸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碳減量係數0.612公斤/度)。
能源局表示,我國陸域風場開發潛能約1,200MW,截至2011年11月底,已完工建置25座陸域風場,計288架風力機,累計裝置容量達564 MW;預計未來共可設置約 450 架風力機,估計將在 2020 年前開發完成。
台灣海上風場條件極佳,5~20 米水深之淺海海域,風能可開發量約 1,200 MW,20~50 米水深之深海海域,可開發量更高達 5,000 MW 以上。目前經濟部規劃先在 2015 年完成國內首座離岸風場開發,2020 年完成開發淺海風場 600 MW,相當於 120 架風力機;後續則透過經濟規模區塊開發方式,以每年新增240MW 裝置容量的開發速度,推動大規模深海風場開發,以逐步達到累計裝置容量 3,000 MW,合計離岸共設置 600架風力機。
有關陸域風場周邊居民反應風力機噪音干擾生活品質一事。能源局表示,依 98 年 12 月 2 日環保署修訂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9條規定,設置風力發電機組任一風機基座中心與最近建築物邊界之直線距離250公尺以下,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針對風力機噪音問題,可透過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核作業,以及配合噪音管制標準相關規定並確實執行,以確保風力機周遭居民之權益。
reference
http://www.moeaboe.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03&serno=01285
能源局加速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請流程
能源局加速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請流程
發布日期:2011-12-15
能源局與台灣電力股份公司將加速進行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請流程,其中設備認定之同意備案程序及登記程序,都將再縮短7天;另也把併聯審查及初步協商流程合併,免系統衝擊分析15日內完成,需系統衝擊分析25日內完成。
能源局召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相關公協會代表與業者及工業技術研究院等,召開研商加速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請流程會議,會議結論認為,可就現行第三型(500瓩以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申請流程加速進行,以利申請人申請設置。目前能源局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於申請文件齊備下,將加速同意備案程序由現行14日加速至7日內,設備登記程序含現場查驗,將由現行28日加速至21日內。
會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亦承諾,將併聯審查及初步協商流程合併,加速為免系統衝擊分析15日內,需系統衝擊分析25日內完成,另為配合政府推動「陽光屋頂百萬座」政策,對於小型10瓩以下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申設案,將儘量於10日內完成併聯審查及初步協商作業。
能源局進一步表示,為達推廣再生能源目標並鼓勵民眾設置,除將加速現行申請流程外,將進一步研議修正「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簡化申請文書,使申請人得減少應備審核文書,減輕申請人負擔,達成廣設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目標。
Reference
http://www.moeaboe.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03&serno=01293
101年1月1日起購(換)置高效率節能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氣機,每臺補助新臺幣2,000元
101年1月1日起購(換)置高效率節能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氣機,每臺補助新臺幣2,000元
發布日期:2011-12-30
為鼓勵節能減碳消費、活絡國內經濟並帶動節能產業發展,自101年1月1日至101年3月31日間,民眾購置國產節能標章洗衣機,及能源效率分級標示1級或2級之冷氣機和電冰箱等3項產品,經濟部每臺補助新臺幣2,000元,預計補助30萬臺,總補助金額新臺幣6億元,預估將可帶動節能家電消費達126.2億元,每年可節省1.16億度電,減少二氧化碳排放7.1萬公噸(相當於183座大安森林公園二氧化碳吸附量)。
經濟部表示,為刺激消費振興國內經濟,行政院於100年12月1日第3275次院會通過「經濟景氣因應方案」,其中包括可帶動國內產業發展,又能引導民眾節能減碳省荷包的「補助民眾購(換)置節能家電」措施。而本措施,受補助產品之每年節電量約預估約1.16億度,但考量產品使用期間效率折減,於產品使用年限內共可節省約11.4億度電,節省電費達29.64億元。以補助金額投入6億元計算,效益可達4.94倍,可創造政府、產業、民眾攜手節能減碳拼經濟的利基,達到提振經濟、節能減碳及環境保護等多贏之政策目標。
本次補助產品範圍為101年1月1日節能標章使用證書仍有效之洗衣機,或於補助期間取得節能標章使用證書之洗衣機,及能源效率分級標示1級或2級之冷氣機和電冰箱,並均以國產新品為限。
政府針對前揭國產節能家電業者進行補助,不僅可以協助國內產業發展,亦可以鼓勵國內產業持續投入高效率節能產品的開發及推廣,對國內產業界是一大激勵。
本次補助對象以住家用戶之民眾為限,只要民眾於補助購買期間(101年1月1日至101年3月31日)購置指定之3項國產節約能源產品,每臺即可補助新臺幣2,000元。期間若因民眾反應熱烈,補助款提前用罄,需縮短補助期間,經濟部將另行公告。
民眾可自101年1月1日起至101年4月30日止,於購買及安裝完成後,備齊申請表、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產品之廠商保證書(卡)正本、裝機地址電費收據(屬表燈非營業用戶)及身分證影本,以臨櫃(24區營業處服務中心及279個服務所)或郵寄(24區營業處服務中心)之方式向台電公司申請補助款。
申請案件經審核通過後,補助款之領取亦可依民眾指定方式,以現金給付(限本人臨櫃向台電公司各區營業處服務中心申請)、郵寄支票或電匯轉帳方式辦理。
可補助之節約能源產品,民眾可上節能標章網站(http://www. energylabel.org.tw)查詢,或至各零售商處查閱節約能源產品補助型錄。申請表格可於節能標章網站下載列印,或至各大賣場、零售商或台電24個區營業處服務中心索取並自行影印使用。更多補助詳細資訊,亦可於節能標章網站,或撥專線電話1911或(02)5599-2727查詢。
Reference
http://www.moeaboe.gov.tw/news/newsdetail.aspx?no=03&serno=01304
2012 澎湖縣政府太陽能熱水系統加倍補助
澎湖縣政府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獎勵補助作業要點
一、 澎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獎勵澎湖縣(以下簡稱本縣)設置太陽能熱水系統,以推廣太陽能利用,增加再生能源供應,節約傳統能源使用,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以本府建設處為執行單位。
三、 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指以集熱器吸收太陽能之系統,並將之應用於熱水或乾燥等之相關設備。
(二)製造供應廠商:指經濟部能源局核定有效之簽約製造供應商。
(三)安裝銷售廠商:指經濟部能源局核定有效之簽約安裝銷售廠商。
(四)合格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能源局核定有效之認證產品。
四、 本要點補助對象為購置使用並安裝於本縣且經經濟部能源局核定撥款之申請人;申請人應設籍於本縣。
前項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以新品為限。
五、 用戶依本要點申請補助時,按其所購置之集熱器種類及有效集熱面積,依下列計算基準補助:
(一)面蓋式平板集熱器:每平方公尺新台幣一千八百七十五元。
(二)真空管式集熱器:每平方公尺新台幣一千八百七十五元。
前項補助金額與其他機關同項目補助金額之合計總額,不得高於購置總價百分之七十,同一戶集熱面積補助基準以五平方公尺為上限。但公有建築物、旅館及民宿業經專案申請者不在此限。
六、申請檢附之發票開立日期須於本要點有效期限內。
七、 申請補助流程如下:申請人依經濟部訂定之「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申請補助,應檢齊申請書表,先向經濟部能源局提出補助申請;於經濟部能源局審查通過暨核定撥款程序後,申請人須於能源局核定撥款日一個月內,憑能源局所發撥款通知單影本及保固書影本向本府執行單位申請本府補助。
八、 受補助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於當年度補助款之法定預算用罄前,承辦單位將造冊編號,若申請當年度補助預算用罄,將依造冊編號順序納入下一年度優先申請補助,若全部補助款之法定預算用罄之日起,即停止補助。
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補助期間為一百零一年補助至一百零四年止。
九、 受補助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之申請人,應依本府相關規定辦理,且執行單位得隨時派員實地抽查受補助申請人,如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執行單位得追回已撥付之補助金額:
(一)設置或使用情形與原核定內容不符,情節重大者。
(二)擅自變更系統用途,而影響原補助目的者。
申請案曾向其他政府機關申請補(捐)助,依行政院頒佈「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第四點第一項第五款規定,受補(捐)助經費於補(捐)助案件結案時尚有結餘款,應按補(捐)助比例繳回。
十、本要點所需經費由執行單位編列預算支應。
十一、本要點所需之書表格式由本府另定之。
資料來源 : 澎湖縣政府建設處 http://www.penghu.gov.tw/14build/05news/view.asp?bull_id=41286
遠鋒太陽能熱水器
嘉義市熱水器更換或遷移補助專案 <最高補助新臺幣3,000元>
台灣冬季寒冷潮濕,易引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為將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觀念,嘉義市政府消防局全面宣導,排除居家環境一氧化碳中毒危險因子,自101年1月1日起開始,推「熱水器更換或遷移補助專案」,最高補助新臺幣3,000元,每戶限補助1次,受理民眾申請補助案件。
近日分別於臺中市、新北市及臺南市各發生了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總計造成7人受傷。經當地消防局了解災害發生原因,為屋外型熱水器安裝於室內或不通風陽臺,民眾於洗澡時又緊閉門窗造成通風不良,導致熱水器燃燒不完全,產生之一氧化碳蓄積於屋內,成為無形殺手造成這幾起意外事件。
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資料,100年度共發生一氧化碳中毒案件計有46件,造成11人死亡,113人受傷。另為確保市民能擁有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業於100年12月29日(四)上午10時邀集本市燃氣熱水器承裝業者、電器承裝業者、瓦斯行及相關公會辦理「101年度熱水器遷移或更換補助專案」說明會。
如住家經消防人員檢視,確有一氧化碳中毒潛勢,需遷移或更換熱水器改善者,最高補助新臺幣3,000元,每戶限補助1次。嘉義市政府消防局特別提醒市民如有符合要件,需遷移或更換熱水器者,可就近至當地消防分隊或電洽消防局災害預防科(聯絡電話:2716660轉308)提出申請。
「寒流來襲,別讓居家燃氣熱水器成為隱形殺手」嘉義市政府消防局籲請市民提高警覺,如果瓦斯熱水器是裝設於屋內或有加裝門窗之陽臺,卻未裝設排氣管,民眾即可以撥打119電話,由消防局派員前往協助查看是否有發生中毒事故之疑慮。
另外,自100年12月1日起至101年3月31日止,為期4個月,嘉義市消防局加強宣導,因密閉的環境才會造成瓦斯爐具、瓦斯熱水器不完全燃燒而產生一氧化碳,所以不管天氣再怎麼冷,也應打開一扇保命的窗戶,保持通風順暢,才能遠離一氧化碳中毒的危險。
資料來源: 經濟部能源局 http://www.moeaboe.gov.tw/oil102/
遠鋒超導管太陽能熱水器讓你遠離瓦斯熱水器不定時的危險性。節能、環保、愛惜生命。
雲林縣政府太陽能熱水系統獎勵補助
雲林縣政府推廣太陽能熱水系統獎勵補助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1月6日府建行字第1000300076號函頒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1日府建行字第1000305035號函修正
一、 雲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獎勵設置太陽能熱水系統,以推廣太陽能利用,增加再生能源供應,節約傳統能源使用及提昇節能減碳效益,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以本府建設處為執行單位。
三、 符合下列條件者,得依本要點申請補助:
(一)補助對象為新購置並使用經濟部認可之合格廠商安裝合格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之用戶。
(二)太陽能熱水系統產品需設置於本縣轄區。
(三)用戶依經濟部訂定之「再生能源熱利用獎勵補助辦法」於一百年一月一日以後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補助,並通過審查者。
四、 用戶依本要點申請補助時,按其所購置之集熱器種類及有效集熱面積,依下列計算基準補助:
(一)面蓋式平板集熱器:每平方公尺新臺幣一千一百二十五元。
(二)真空管式集熱器:每平方公尺新臺幣一千一百二十五元。
(三)無面蓋式平板集熱器:每平方公尺新臺幣七百五十元。
(四)其他型式之集熱器:由本府公告之。
前項補助金額與其他機關同項目補助金額之合計總額,不得高於購置總價百分之四十。其超出部分不予發給;已發給者應予繳回。購置總價依用戶向能源局申請之金額為準。
五、 申請期限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至本府核定補助款用罄為止。
六、 用戶須於能源局核定撥款日二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府申請:
(一)購置太陽能熱水系統補助款申請書乙份。(附表一)
(二)購置太陽能熱水系統補助款收據乙份。(附表二)
(三)完工照片乙張。(附表三)
(四)經濟部能源局(成大基金會)撥款通知單影本乙份。
(五)存摺封面影本乙份
(六)購置產品統一發票影本。
七、 申請案件於當年度本府核定補助款用罄日起停止補助。
八、 受補助之用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執行機關得追回已撥付之補助金額:
(一)設置或使用情形與原核定內容不符,情節重大者。
(二)擅自變更系統用途,致影響原補助目的者。
(三)擅自拆除並移置於非本縣轄區。
(四)同一案件重複申請補助者。
九、 本要點所需經費由執行單位編列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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